问题 | 女性离婚后再婚,不领结婚证并且离婚证丢失,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先行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但是没有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除非双方愿意补领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证丢了再婚要领取结婚证需要怎么办 再婚领取结婚证不需要出具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 如果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 1、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2、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我想离婚,发现丈夫再婚了怎么办? 离过婚再结婚会显示离婚。在民政部门的备案材料中会有记载离过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离婚证丢了,还能再婚吗? 法律分析:离婚证丢了能结婚的。能否结婚不以是否有离婚证为必要条件。再婚需要离婚证的,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特意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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