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复婚后房产一般按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分割,在离婚时约定归一方所有,双方复婚后,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复婚前,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且在离婚中和离婚后都未进行分割,则在夫妻复婚后,该房产仍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