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到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
释义 | 一、缓刑到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1、缓刑到期后就没事了。缓刑结束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决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合法权益。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6、对于那些最终刑事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者,若是经过委托人提出缓刑的执行请求,那么审判机关经过综合考虑之后,可能会执行缓刑,但是同时也会宣判一个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是在缓刑期间又违法的,那么就会执行原本的刑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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