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代管房子能要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可以向所在地方政府提出返还申请,如果地方政府拒绝返还,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2年或3年)如实际房屋所有人不主张权利,政府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发布公告等文件将其收归国有,之后该房屋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政府有权依法任意处置了,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其房屋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代理人须按照代理权限行使代理权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不清楚的城市私有房屋,由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代管。 前款代管房屋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房管机关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申请发还由房管机关代管的房屋,必须证件齐备、无所有权纠纷,经审查核实后,才能发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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