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付线为什么不报销 |
释义 | 起付线一般来说有4个作用: 第一,要增强病人的费用意识,减少浪费。每次住院至少有几百元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几百元对于多数人也不是负担不起,很多人住院看病花钱如流水,一旦花多了肯定会悠着点。 第二,第二,降低医保基金的负担。医保基金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每年的钱都花的差不多的。让个人适当的负担一部分,医保基金的压力就会减轻了。医保基金并不是只针对住院报销,还有门急诊和门诊慢特病等待遇呢。 第三,防止小病大养等不道德的事情。确实有些人医保报销高了,他们就会长期住院下去,占据了床位,占据了医疗资源。本身我们的医疗资源就很不均衡,难以满足人们的医疗卫生需要。这样下去反而会让很多病人由于没有床位,得不到及时救治。 第四,集中资源救治大病。一般来讲,花费越高,医保的报销比例就越高。 那么,起付线的标准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 是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 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它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报销3250元(5000元×65%)。 以上就是关于起付线为什么不报销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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