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管辖经济犯罪案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而经济犯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类型之一。 一、抵押车合同诈骗管辖怎么规定 抵押车合同诈骗管辖的规定:应该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换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二、什么叫通缉令?是否对我国有权发布? 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公安机关。通缉作为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55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程序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其他应当由法院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管辖确定管辖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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