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章程修正案(示范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 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正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 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零配件。 二、其他条款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