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权要求拆迁方赔偿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物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拆迁行为应当依法征收,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若拆迁行为对房屋、土地、财物等造成损失,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拆迁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或者规定不当导致行政违法,也可以要求拆迁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 《物权法》第四十八条:“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其他设施,应当依法征收,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 《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权利人因他人的侵权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3. 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行为应当依法征收,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4. 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并按照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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