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中国刑法规定,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有故意犯罪,经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分析 死缓的全称是死刑缓期执行,它不是独立的刑种,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死缓的法律渊源。可见,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死缓的执行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死缓的执行条件和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被告被判处死刑后,根据特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判决执行方式转为死缓。执行死缓的条件通常包括被告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犯罪动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考虑。程序上,执行死缓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并由相关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执行过程中,会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执行死缓的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的刑罚,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结语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缓。在执行死缓期间,被告有机会通过表现来改变刑罚,如无故意犯罪可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有期徒刑。死缓的条件和程序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并由相关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执行死缓既减轻了被告的刑罚,也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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