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则存在每位继承人所应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如下情况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标准: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起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四、有扶养义务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经协商,可以自由分配。 至于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关于对弱者的保护,《最高法意见》第27条规定,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