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方停薪留职制度已失效,不再有新政策。对於要求停薪留职的警员,应尽量说服劝阻;如坚持转行他业,应办理辞职手续,被公安机关除名。《关於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发布後,各地公安机关相应取消停薪留职制度。 法律分析 警察停薪留职制度已经失效,因此不再有新政策。对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干警,应尽量说服劝阻。如果他们坚持要从事其他职业,应办理辞职手续,从公安机关除名。《关于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相应取消了停薪留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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