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是负责保护和监督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益的人。监护人包括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如果没有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并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督和保护其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责任人。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该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义务,但是,有些人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后,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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