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国税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对于这些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赠与行为,应当要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如果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就可以免交契税。但是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