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已经单独扣税了怎么还纳入综合所得? |
释义 | 如果年终奖已经经过单独扣税,就不应再次纳入综合所得,否则相当于对同一项收入重复计税。需要及时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如发现问题可向税务机关申诉。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的综合所得应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以及其他各种属于个人所得范畴的收入。对于年终奖,企业应该在发放前进行税前扣除,并按税法规定将其纳入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内。如果已经单独扣税,就不应再次纳入综合所得,否则将会导致对同一项收入重复计税,造成个人经济负担。因此,在年终奖发放后,需要及时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如发现问题可向税务机关申诉,寻求合法权益的保障。 企业是否可以对员工的年终奖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支付工资、薪金等所得的,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员工的年终奖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从而保障税务的合规性。 如果年终奖已经经过单独扣税,就不应再次纳入综合所得,否则相当于对同一项收入重复计税。个人需要及时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如发现问题可向税务机关申诉,寻求合法权益的保障。企业也可以对员工的年终奖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从而避免税务风险和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支付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利、红利、偶然所得等各项所得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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