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社保漏缴补缴程序 -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本地社会保险网站,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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