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管辖地的确定规定 |
释义 | 离婚案件管辖规则: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一般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案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涉港、澳、台案件按涉外案件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对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若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国外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在国外,但未定居,任何一方起诉离婚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界定与司法实践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界定与司法实践是指在离婚案件中,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根据司法实践进行裁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分居、异地工作等,会对管辖权的界定产生影响。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事人的居住地、工作地、子女抚养情况等,以确定最适宜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界定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界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最终做出公正的裁决。 结语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界定是指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根据司法实践进行裁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特殊情况会对管辖权的界定产生影响。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事人的居住地、工作地、子女抚养情况等,以确定最适宜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界定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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