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新规 |
| 释义 | 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 1.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2.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3.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4.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怎样设立 融资租赁公司这样设立: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法律依据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