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 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 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 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 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