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其账户有1年以上存款;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借款人未全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