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 |
释义 |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二条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元/月。 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公司正职元/月;副职元/月;中层正职元/月;中层副职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 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 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 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 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 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缺勤扣工资按照什么方法算 缺勤扣工资的,应扣除的工资是月工资除以21.75,乘以本月缺勤天数(扣减法);而本月应得工资是,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乘以本月出勤天数(累加法)。 扣减法和累加法计算工资都是合法的,但一般的操作是出勤天数少,不宜用扣减法计算薪资,一般累加法计算薪资;出勤天数多,缺勤天数少,一般不用累加法算薪资,就用扣减法计算薪资,这样可避免出现极端不符合常理的情况。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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