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先鉴定之后才予以立案。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你针对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鉴定人。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所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因为鉴定而导致审理周期过长。因此,如果能够将诉讼过程中几乎必经的鉴定程序前置,将对提高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效率等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以及省高院关于委托司法鉴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等规定,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医患双方在立案之前先行进行医疗鉴定。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一)司法鉴定的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二)司法鉴定的提起 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三)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四)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五)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六)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七)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