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疫情严重区域返乡和与此类人员有无防护密切接触的个人、单位不如实报告或隐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的确诊患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