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的含义及拓展: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爷爷的宅基地孙子有权居住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 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