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弃耕连续两年以上,承包合同不再生效,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生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土地弃耕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只有在承包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然而,对于连续两年以上放弃耕种的承包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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