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人是借钱的人吗 |
释义 | 出借人不是借钱的人,而是借钱给他人的人。 出借人是指把自己手中的资金借给他人,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或回报的人。出借人可以是个人或机构,如银行、投资公司、个人投资者等。出借人通常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出借人在借出资金后,有权收取借款人的利息和还款,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借款人违约等。 出借人借钱,一般会关注条件如下: 1、风险偏好:出借人的风险偏好是选择借贷平台或借款人的首要条件。不同的出借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同,有的出借人喜欢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有的则更倾向于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 2、资金规模:出借人的资金规模也是选择借贷平台或借款人的重要考虑因素。有的出借人资金规模大,可以选择大平台或借款人,有的出借人则资金规模较小,只能选择小平台或借款人; 3、利率:出借人在选择借贷平台或借款人时会关注借款利率,一般情况下,出借人越愿意承担风险,所能获得的收益就越高; 4、还款期限:不同的出借人对还款期限的要求也不同,有的出借人希望短期内能够获得收益,有的则希望长期投资; 5、借款用途:某些出借人会关注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例如是否用于创业、购买房屋等与其业务相关的用途。 综上所述,出借人在选择借款对象和签订借款合同时,需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相反,借钱的人则是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向他人借款的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