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要怎么防范风险 |
释义 | 防范驰名商标风险的方法如下: 1、禁止不当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一、申请驰名商标有什么好处 申请驰名商标有以下好处: 1、已经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其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复制商品申请注册时,会认定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若其他人已经生产的,应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二、不得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 法律规定不得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包括以下情形:(1)不得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人在未经商标核准注册的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加注注册标记的行为。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处在未经注册业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加注注册标记以外,还包括以下行为: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后,在核准注册前,就在该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加注注册标记的行为;商标注册人超出其注册商标核定适用的商品范围使用该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加注注册标记的行为;注册商标因未办理续展手续而被商标局注销或者注册商标被商标局依法撤销后,继续使用该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加注注册标记的行为;(2)不得违反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3)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对于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商标保护范围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3、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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