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9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新个税法; 其中涉及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 1、子女的教育; 2、选择继续教育、或者再教育; 3、大病(严重疾病)的医疗; 4、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5、借用房屋的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