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事故致人重伤出院后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不一定要到场,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最好是能本人签字,如实在无法签字可以申请代签。 1、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别人去,在之前带上齐全的理赔资料(交警证明、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清单)包括银行账号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给保险公司。 2、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快速理赔的流程,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理赔。在出险以后报警、勘察定损以后,递交理赔单证,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 3、在递交了车险理赔所有的单证,车主就基本完成了车险理赔流程,可以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领取车险理赔款通知。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我国《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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