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办理退税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6、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