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就可以去继承。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