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刑法中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为: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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