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婚姻是因为胁迫而结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如果一方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也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请求。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仅包括受胁迫结婚。如果受胁迫的一方希望撤销婚姻,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也可以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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