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 1、订立离婚财产协议一般要列明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对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