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
释义 | 行为人犯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从重处罚。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一、破坏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破坏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二、破坏军事通信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破坏军事通信的处罚,根据实际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军用通信罪如何认定 军用通信罪的认定是: 1、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对象是国防建设秩序;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或预见,轻信可以避免这种严重后果,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破坏,造成严重后果; 4、客观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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