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物价机构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鉴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第四款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物价机构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