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罪如何界定?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违法所得数额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次数。若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十万元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则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而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则包括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违法所得数额、中标项目金额、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高利贷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对于有上述情形的,其公安机关即可予以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 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且高利转贷。 高利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违法的。刑法没有规定高利贷罪,但规定了高利贷罪。 法律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应当立案追诉。 二、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违法所得数额和行政处罚次数,而串通投标罪则规定了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和中标项目金额等标准。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且符合相关标准,公安机关即可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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