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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登记的主体风险:在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在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证件虚假。
    一、房产确权以后房产证能不能再继承
    可以继承。对于有争议的物权所有权、物权的内容,可请求确认物权。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登记机关对权利内容进行书面记载,从而有了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个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的房屋,可以作为被其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房屋确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房屋确权也是权属变更、转让给别人等等的产权、产籍管理的法定依据。
    二、房产确权释义是什么
    房产确权的释义具体为:1、房产确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等的产权、产籍管理的法定依据;2、如果行为人申请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那么可以到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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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