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罪全责是否必须判刑? |
释义 | 交通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如果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并负同等责任,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且无力赔偿三十万元以上,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死亡,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 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肇事罪全责是否必须判刑? - 法律界对肇事罪全责判刑问题的争议与解析 肇事罪全责是否必须判刑一直是法律界争议的焦点。一方认为,肇事罪全责意味着对他人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严惩不贷,判处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正当回应。另一方则主张,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从轻或免除刑罚,如事故责任认定不明确或肇事者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对此,法律界的解析也存在分歧。一些学者认为,判刑与否应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多个因素,以实现刑罚的目的。总之,对于肇事罪全责是否必须判刑的问题,需要权衡各种利益和公正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合理。 结语 交通肇事罪全责是否必须判刑一直是法律界争议的焦点。一方认为,对于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肇事者,应当严惩不贷,判处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正当回应。另一方则主张,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从轻或免除刑罚,如事故责任认定不明确或肇事者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对此,法律界的解析也存在分歧。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实现刑罚的目的,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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