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交税凭证;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二、买房没有房产证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公证: 1、买房没有房产证公证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 3、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房产公证书。 总之,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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