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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原件可以补吗
释义
    购房合同原件可以补。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一、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
    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款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二、丢失的贷款合同可以补救吗
    丢失的贷款合同可以补救。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有四份,开发商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款人有一份。如果借款人申请银行抵押,那么借款人的合同应该放在银行。购房者意外丢失贷款合同,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救:
    1、借款人可以去开发商或房管局复印一份;
    2、如果借款人在银行抵押前丢失贷款合同,借款人需要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后,他可以凭相关证明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3、如果申请贷款买房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款人还可以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
    三、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如何解决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若办银行按揭前丢失,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合同再重新签订。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贷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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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