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用如何规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的缴纳标准依据是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交纳的,具体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 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确定。诉讼费通常所说的诉讼费是指向法院交纳的立案所需的诉讼费。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保全的,当事人还应当缴纳案件保全费,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现在我们重点讲一下诉讼费如何计算。在实践中各地法院计算方法都有所不同,有的法院按照财产权案件计算诉讼费,有的法院按照侵犯人格权案件计算诉讼费,但是都是与起诉金额的高低成一定的比例。举例说明,起诉金额为10万元的案件,如果按照财产案件计算,诉讼费一般在2000元以上。如果按照侵犯人格权案件计算诉讼费,诉讼费一般在一千元以下,并且诉讼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减半收取,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减缓免。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谁垫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由原告预交,但此时原告仅仅是垫付,一般最后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判决谁承担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判决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案件中诉讼费具体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用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是否会承担: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买单。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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