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保险的养老保险可靠吗 |
释义 | 买商业保险可靠吗 可靠的。买商业保险不仅仅是对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进行报销补偿,若是自己得了大病,商业保险还可以直接给付一笔大额费用让自己来治疗疾病。并且这笔费用是没有报销限制的,而这些,都是社保做不到的地方。并且,大家还需要把自己在治疗疾病期间的任何费用都算进去,包括营养费、康复费、误工费等等,若是疾病复发了,那么又需要一大笔钱继续治疗。所以,为自己购买商业险不仅是划算,也是必要的。 个人办理劳动局的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劳动部门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在保险公司购买养老保险,性质不同,前者是社会保险,后者是商业保险。一、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二、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三、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四、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五、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六、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七、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八、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九、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商业养老保险怎么买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要从定额、定型、定式三个方面去规划。 一要“定额”,即确定自己需要购买多少商业养老保险。二要“定型”,即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 三是“定式”,即确定养老金的领取年龄、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年限。确定好之后,就可以选择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即可。养老保险业务,包括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简称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为老年人买商业养老保险怎么买 1、养老年金保险:保守理财风险较少.传统型养老险:由于预定利率是确定的,因此日后在什么时间领多少钱是投保时就可以确知的,但从收益上看是不高的。这一类型适合于理财风格保守,不愿承担风险的人群。2、分红型:更能抗通胀。优点:分红型养老险能为投保人增加收益。缺点:分红型保险费率相对较高,且分红具有不确定性,适合有理财需求的人群。但是需要知道的是,越早领取养老年金,费率越高,对于此险种来说,投资回报率也可能越低。3、两全险:低收入者不宜“快缴快领“。两全险为理财型保险,保费较高,尤其是缴费期短、领取快的保险,费率更高,适合家庭收入水平较高的人群。4、投连险:中长期投资储备养老金。此险种的优势是意外+疾病+养老保障较为全面时,投保人没有后顾之忧,可通过投连险的长期投资来获取收益。缴费期至少应为20年,在市场风险较大时,投资者可通过投连险的账户转换功能来将资金放入稳健渠道,市场获利明显时,还可转回进取型账户,通过长期投资才能避免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5、万能险:长期复利收益可观。万能险的投资渠道较为稳健。由于采取复利计息,收益较高提取方式灵活。对于保单的账户价值,投保人可以免费领取,以应对不时之需。同时,缴费方式也较为灵活,如果投保人收入不稳定,难以及时缴纳保费时,可以暂时缓缴或不缴,待收入允许时,再补回所欠保费,使养老计划不至于轻易中断。 商业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