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一、只签了试用期合同员工可以维权吗 只签试用期合同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是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内如何处理无法解除合同的问题 1、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的,只需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到时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