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涉嫌强奸罪需要看案情具体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犯强奸罪的,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六条、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