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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厂搬迁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补偿?
释义
    法律分析:一、工厂搬迁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补偿?
    若是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厂搬迁是不需要给劳动者赔偿的,但是应当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若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被辞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果员工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补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工厂因为搬迁的地址过远导致员工工作的通勤时间过长的,并且双方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的,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的,一般情况下工厂是需要支付给员工一笔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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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