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方便生活、不滥用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夫妻一方财产消耗、毁损、灭失,不予补偿。不可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可以通过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的多分或在财产种类上提供某项特别需要的财产来实现。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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