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一、入账价值包括增值税在内吗 入账价值不包括增值税。入账价值做为进项税额可抵扣销项税额,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不能抵扣进项,所以要将购入商品或生产材料的增值税进项计入入账价值。 增值税的纳税对象: 1、一般纳税人,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二、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项目内容是: 1、非正常损失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增值税专用不能抵扣的其他项目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