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关于伪造货币罪的规定 |
释义 | 伪造货币的刑事责任: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币量在200张以上、制造货币版样或提供版样、其他伪造货币情形都要立案追诉。货币包括人民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以及其他国家法定货币。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金币总公司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法律分析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拓展延伸 刑法中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分析 刑法中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以伪造、变造、仿造或者擅自印制货币为目的;二是伪造的对象必须是法定的货币;三是具有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可处以不同的法定刑,如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具体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量刑。伪造货币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旨在维护货币的稳定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结语 伪造货币罪是一项严重犯罪行为,涉及到伪造、变造、仿造或擅自印制货币。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伪造货币罪,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量刑。伪造货币罪的打击旨在维护货币的稳定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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