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牵绳遛狗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防止恶犬伤人和疾病传播。 而且根据不地区的文明条例,对不牵绳遛狗也有处罚,比如按照《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 而且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