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是否要父母到场 |
释义 | 法律分析:1、父母健在,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权的放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原则上由继承人本人放弃; (3)放弃继承权不得附加条件; (4)不得部分放弃; (5)放弃继承是要式行为,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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